泊头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泊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,北依京津,东临渤海,距北京市250公里,距塘沽港180公里,距黄骅港80公里。京沪铁路、104、106国道、京沪高速公路纵贯全境。1990年人口49.47万。汉族为主,有回、壮、满、苗、朝鲜、白、土家、蒙古等17个少数民族。面积1006.5平方千米。金大定七年(1167)析乐寿置交河县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建新桥驿,俗称泊关驿,后又设泊头镇。1946年析交河县置泊头市。此后屡有变易。1983年5月交河县并入。浅层地下水储量为4959万立方米。土特产主要有鸭梨、金丝小枣。泊头地处河北平原,地面开阔,地势平坦,平均海拔13.2米(黄海高程),自然坡降仅为万分之一。清代以前,黄河、漳河、滹沱河等河流多次流过市境,遗留下纵横交错的河流故道和较为丰富的地下水资源,今境内大小河流13条,浅层淡水储量平均值为5465立方米。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12.6℃,多年平均无霜期187天。平均日照时数2783.6小时,年平均降水529.8毫米。土壤肥沃,属两年三熟或一年两熟耕作区。古代市境东有运河,西有驿路,乃兵家所争之战略要地。运河两岸,轮舶辐辏,商贾云集,又为津南一大商埠。近代始,穿越市境的津浦铁路,及京福、京大、沧石等国家干线公路的相继修筑,泊头的交通枢纽、商贸中心、物资集散地和战略经济区的地位更为突出和重要。泊头物华天宝,人杰地灵,涌现出刘理、王兰生等清代硕儒,和现代著名地质学家王竹泉、抗日名将孙桐宣、爱国民主教育人士南汉忱等优秀人物,更有黄立荣、申宪智等优秀共产党人。市境的严家铺村,是汉代河间献王刘德筑日华宫,集名儒讲研学术的风水宝地,明代兴建的清真寺,又以其规模宏伟,风格独特而驰名中外。